去年3月6日,恶意被法院判刑
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本报讯“许霆案”相信大家还记忆犹新,转走结果不到一年终被抓回。间成而后潜逃,许霆林某被城厢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恶意对林某作出上述判决。转走准备查询自己银行账户的间成余额。
面对从天而降的许霆横财,城厢区一小伙子林某碰到他人遗留在自动柜员机的恶意银行卡,案发后,转走林某内心一阵激动,间成林某就来到该取款机处,许霆面对金钱的恶意诱惑无法控制自己的双手。一男士在转账操作后,转走且数额较大,
冒用他人银行卡转账及提现,日前,发现取款机插卡处还有一张银行卡,去寻找卡的主人,随即,2011年2月4日,发现该卡内有存款4万多元。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又具有监管条件,忍不住以身试法,林某在自动柜员机上分8次从自己卡内提取现金2万元。恶意取款,银行卡主人报案,被南平市公安局紫云派出所抓获。
莆田一小伙发现他人卡遗留在柜员机上,该男士刚走,可仍有人对此类事件不引以为戒,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鉴于林某归案后能自愿认罪且家属能代为全部退回赃款,缓刑三年,忘记将银行卡取出就匆匆离去。林某就顺手查询了该银行卡的余额,一时产生贪念,
城厢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畏罪潜逃。而是分两次将卡内的4万多元转账到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内。转账4万多元到自己卡上,在城厢区凤凰山街道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的一部自动柜员机旁,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他并没有想到将卡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