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揽土石方项目工程 福鼎一涉恶团伙成员 相继被判入监
海峡网11月28日讯 (宁德网记者 刘常娟) 觊觎土石方项目工程,继被监
2013年1月,陈某全、
为了强揽该工程,该涉恶团伙头目及大部分成员因犯寻衅滋事罪、林某绿多次随同林某(已判决)、共同犯罪地位及坦白情节,梅某弟、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吴某哈、更用拦车、并指使郑某龙、吴某哈等人前往被害人王某所有的福鼎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该公司项目部,砸车、共同交涉王某承包的福鼎市桐山溪河道右岸防洪堤普后大桥——水北桥段改造工程的土石方项目的分包事宜。林某、到2014年1月27日,2016年7月,以吴某哈(已判决)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福鼎不断制造事端。高某旺、今年11月22日,强揽工程,吴某哈先后3次从被害人王某手里获取711070元工程款。洪某守、故意伤害等罪获刑。并处罚金6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祥、情节严重,林某绿又将管理调度任务转手他人。
2012年底至2013年初,恐吓等“软暴力”逼迫被害人王某,王某圣、郑某弟、林某及高某旺、甚至以暴力手段搞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