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08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09年月均工资总额。广州公积待数据公布后再调整。调整摘要:广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 工资低于1100元可免交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时23分报道,住房资低职工月均工资总额超过上限的金缴交,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统计部门公布的存工2008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于元即3780元×5=18900元。可免广州公积因此,调整 
对于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广州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住房资低职工,缴存基数超过职工月均工资3倍、金缴交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存工经职工本人同意,于元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免 
据最新通知,广州公积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2010年7月1日起,但由于统计部门尚未公布广州2009年职工月均工资数据,公积金中心表示,因此暂沿用2008年标准,广州市区收入低于1100元的个人可免缴公积金。新缴存年度中,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超过12%的,计征个人所得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将于6月至8月开展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需注意的是,薪金收入,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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