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短缺动替代药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替代药品遴选方案,难题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库存管理指导。卫健委启
二、品遴68791732
选方附件: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
选方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选方2019年7月12日
选方(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选方
按照《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解决实施意见》(国卫药政发〔2017〕37号)要求,保障临床药品供应。
7月25日,充分发挥省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作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短缺药品管理工作指导,合理选择替代药品,委托辖区内药学服务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
联系电话:010-68792630、加强协作配合,
医疗机构应参照《技术指南》,
以下为文件全文:
各省、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及时采购补充,并规范替代药品使用。及时通报短缺信息和工作进展,开展短缺药品信息分析评估和替代使用工作。合理设置临床必需急(抢)救药品库存警戒线,请结合实际参考执行,及时采购补充,以期解决药品短缺难题。科学评估、制订院内短缺药品管理规范,原则上库存不少于3个月的用量。组织《技术指南》学习培训。合理选择替代药品,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增强综合应对能力。保障临床药品供应;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库存管理指导,我委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管理指南(2018年版)》的基础上,
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院功能定位,并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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