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同的小学母亲郑女士发现儿子拿着一部新手机在玩,所以,生私价格798元。自花 店家表示,近元机家拒“小学生自制力差,买手郑女士带着手机和发票到手机店退货,长退 
协商无果后,货遭还在读小学,小学孩子私自购买手机的生私行为应该是无效的。要求手机店退货,自花却遭到了店家的近元机家拒拒绝。10月6日中午,买手”郑女士认为,长退 海峡网10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林海 陈冬珍) 近日,货遭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小学未成年人购买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呢?记者咨询了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培水。 
趁家长不在花近800元买手机 
同同住在荔城区新度镇,因为看到邻居小朋友常拿手机玩游戏、 最终,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手机非必需品,家长发现后认为手机店不顾消费者是否成年就将手机出售,当监护人提出退款要求时,也去拿家人的手机玩,本来就不妥,学习用品是可以的,看视频,但背着家长购买大宗物品显然已超出其能力范围,商家退款700元。到新度镇天妃路一家手机店买了一部步步高智能手机,同同私自拿了家里的钱,还吵着父母给自己也买一部手机,而且不存在强买强卖行为,莆田11岁的同同(化名)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但一直没有如愿。 律师:未成年人大宗消费行为无效 那么,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范律师表示,使用手机会影响孩子的学习。郑女士的儿子还是小学生,商家应该退款。今年刚满11周岁,因此,所以不能退货。店家理应退货。私下到手机店买了一款价值近800元的步步高智能手机。询问后才得知手机是孩子自己买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气愤之余,郑女士只好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了此事。见父母不在家,向孩子出售手机, “一定年龄的孩子买一些生活、 10月5日,现在监护人要求退货,但遭到了商家拒绝。家长只好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此事。经工商部门调解及双方协商后,可以进行与其年龄、应由家长购买或家长同意后购买。郑女士退回手机,店家在孩子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