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尽快组织做好本地区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初审工作,财务管理制度等;3、自治区、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初审通过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我委(环资司)。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现就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等;6、
各省、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经营范围,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需提供的有关材料:1、主要包括成立日期,
联系人:王 庚 王静波
电 话:010-68505842 68502453
附件: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自治区、自治区、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各省、收入及其在企业投资总额、税务登记证和财务报表复印件;7、经营及财务状况,职称、《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与《办法》规定的支持条件有关其他材料及情况说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责任编辑: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