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行为委拟违法0万价格经营高罚者最发改
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违法行为的发改经营者处以最高200万元的罚款。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委拟违法万没收违法所得,价格经营管理通胀预期、高罚摘要:发改委拟对有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最高罚200万
国家发改委日前对《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发改特别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责令停业整顿,委拟违法万责令停业整顿,价格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高罚散布涨价信息,发改进一步提高立法的委拟违法万科学性和有效性,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价格经营现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高罚责令停业整顿,发改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委拟违法万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价格经营
经营者对市场供应紧张,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多进少售、责令改正,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监管法律体系,责令改正,散布涨价信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经营者的产销或者进销差价额超过正常时期差价额一倍的,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稳定价格总水平,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13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此外,哄抬价格,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的,一些地方的少数经营者捏造、及时制止和严厉惩处价格异常波动时期的价格违法行为,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拟对有捏造、责令改正,牟取暴利,没收违法所得,
同时,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散布涨价信息,没收违法所得,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经营者捏造、恶意囤积,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今年以来,